发布时间:2014/9/17 来源: 阅读次数:55674次
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代办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)、符合国家人事部门规定的商调函或提档信(应征入伍人员、公务员、考研人员可凭相应的录取通知书)办理提档手续。
在中心前台办理提档程序:
(1)结清“存档”费用;
(2)在提档商调函上签字;
(3)到档案室调出人事档案;
(4)将档案“回执”送回或邮寄回中心(邮寄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4号,邮编:300111)。
注意事项:凡是委托中心存档又委托中心办理党组织关系、集体户口的人员,调档时应首先将以上关系转出,再办转档手续。